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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接到一張傳票,是關於去年在無名的個人部落格與批踢踢BBS站遭受匿名攻詰一事。我當時決定向警方報案,希望警方能查出濫用言論自由的匿名者。

這事情隔了這麼久都毫無音訊,我原本以為石沉大海毫無希望,想不到這件案子能有進展,對於警方辦案的認真執著,我銘記在心。

今天上午以被害人身分至地檢署出庭應訊,結果發現被告的名字是「李逸元」。可惜的是,被告並沒有出庭。

檢察官轉述說「李逸元」否認是他做的,我陳述當時是請警方追查匿名者,直至地檢署當場,我才知道誰是被告。

四月十九日上午十點還要再次出庭,衷心希望檢察官能代為主持正義,讓世人明瞭言論自由的真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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